开宠物店注意什么手续?
开一家宠物店,需要办理《营业执照》和动物防疫证两个证件。 1.工商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、个体经营者的准营资格凭证。
2.要从事宠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,除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外,还要到所在地兽医主管部门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,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企业,不得开办。
开设宠物用品商店或宠物医院,属于从事宠物经营场所的,应按照《兽药管理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,申请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;销售宠物饲料属于从事经营活动的,还应申办饲料经营许可证,否则就属于无照经营行为。 对于已经设立的宠物诊所、宠物医院等医疗机构,应依法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并在登记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。
根据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《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暂行办法》规定,举办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,并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,颁发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后,方可开展诊疗活动: (一)有设置医疗机构的可行性论文; (二)有健全的医疗器械采购制度、管理制度; (三)有自己的名称(一般指诊所为×××诊所)、组织机构和住所并符合医疗机构设置标准; (四)拥有必要的医疗设备; (五)拥有一批专业技术人员。
开办宠物医疗诊所,除具备上述条件外,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;
(二)拥有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;
(三)具有相应的仪器设备;
(四)具有经过卫生部门培训合格的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。